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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2020-3-11 10:25|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195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乐意|来自: 颍州晚报

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

      昨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不聚餐、不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一些单位和个人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存在人员出行不戴口罩、不测体温、扎堆聚集、偶有聚餐等现象,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始终保持思想高度警惕。目前全市尚处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期间,市民外出不戴口罩、不测体温、扎堆聚集、少数人有聚餐等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将会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以及不戴口罩、不测体温、扎堆聚集的危害性,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
  
  要突出当前防控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各地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7号通告要求,发挥居民小区(自然村)疫情防控服务点的作用,督促居民履行法定义务,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双向测温;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出行、上班、进店消费等行为,公共场合不随意摘下口罩。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亲属和身边人不聚餐、不聚集、戴口罩、讲卫生,做到健康出行、健康消费、健康就业。
  
  二是加强生活服务经营场所防控。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管理,引导顾客戴口罩、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对不听劝导的劝拒消费。各地派驻的网格管理员、复业联络员、防疫技术指导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生活服务经营场所的防控指导,对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处理;特别要加强对小理发店、小摊贩、小餐饮等商铺门店管控,做到网格化管理横到边、竖到底、服务全覆盖。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好公共露天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一律实行“戴口罩、测体温”登车,载客率严格控制在50%以内。
  
  另外,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劝导、强化督促指导检查。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履行监督义务,对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等行为主动劝导,对不听劝导的要及时向街道(乡镇)、社区(村)或拨打“1232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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