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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提的车,下午就栽了

2020-3-25 09:04| 编辑: 刘黎 | 查看: 11576|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乐意 特约通讯员 王鹏|来自: 颍州晚报

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还使用伪造号牌
  男子被罚5500元,驾驶证记36分,行政拘留5日
  
  男子网购摩托车,上午刚提货,下午在加油途中就被巡逻交警查获。原来,男子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所驾车辆悬挂的还是伪造号牌,受到了交警部门的严肃处理。
  
  近日,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颍南路附近路段时,发现了一辆悬挂浙G号牌的摩托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车辆所悬挂号牌系伪造号牌。在进一步核查中得知,司机名叫张某某,今年28岁,系颍东区居民,持“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
  
  对此,张某某声称,这辆摩托车是他从网上购买的,价值7万元。当天11时许,他刚从临沂商城一物流托运部将车辆取回。被交警查获时,他驾驶车辆正准备去加油。
  
  据执勤交警介绍,司机张某某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不符的车辆,被处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2分;车辆未取得临时号牌仍上路行驶,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经合计,张某某将受到罚款5500元,驾驶证记36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期,我市交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街头出现摩托车“炸街”、飙车及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此类破坏交通秩序的恶劣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力营造安全、顺畅、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此外,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协助警方严厉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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