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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包括河南、山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工农业基础条件好,在我国区域发展整体格局中处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这样一件“大事”,中部各省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的政策推进也必须体现出“实办”的效果。
加快推进中部崛起战略,国家应当根据中部发展的现实条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支持政策。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中部地区的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专业化的产业基地。重点支持中部地区整合提升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能源、新型材料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尽快布局并启动一批“中部崛起”重大工业项目和标志性工程,包括核电、化工、资源开发等重大能源、矿业开发、深加工类项目和重大农产品加工转化类项目。对中部地区采取更有利的金融支持政策。允许中部地区在有条件的大城市建立一个中部开发银行,放活金融机构,推进区域性的股份制银行和民营银行建设,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农村合作性的金融机构。推行国有商业银行在中部地区的吸储资金,至少50%以上必须用于本地区的再贷款。同时,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允许中部地区发展相关基金、发行重大开发项目债券等。增加对中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补助向中部地区倾斜。
建立国家农业补贴机制。国家新增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扩大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的标准和规模;增加粮食风险基金,实行粮食销区对口扶持产区政策;在中部地区扩大取消农业税的范围并逐步全部取消。实施中部农田基本建设工程、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安全农业,建设优质高产、稳定高效的国家商品粮基地。
支持中部地区大交通、大流通建设,以真正发挥“承东启西”的作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在功能分工的基础上形成立体交通格局。在中部地区率先建立全国的粮食流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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