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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中共中央[2001]8号文件提出的今后十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大任务,实现未来十年“六大工作目标”,同时更好地应对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我们建议人口与计划生育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由于现行生育政策和人们生育意愿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仍然面临反弹的压力。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稳定生育水平,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城镇建立健全资金来源多渠道,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在农村建立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储备积累式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弱化人们“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也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剂良方。
(三)用法律形式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升高。法规和政策的配套是对人口性别比的刚性控制。《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明确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但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没能真正控制住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上升,所以一定要做到执法必严。
(四)建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国家计生委、民政部和计生协在《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意见》中提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托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
我市在构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实践过程中,要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无固定职业者”等特殊群体增加的情况,以及城市和社区建设发展要求,破除单位“条条”管理与居民户籍地管理模式,确立属地化管理模式;突破单一行政管理方式,突出居民自治方式;弱化社区层次部门分割,强化社区工作融合、资源整合与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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