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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确立反腐倡廉重点 要抓自身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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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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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确立反腐倡廉工作重点,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
最高检察院要求,一是要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滥用强制措施和变相体罚。二是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利益驱动问题,严禁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款物或违法违规处理扣押、冻结款物;严禁违反规定占用发案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或者到涉案单位报销费用;严禁拉赞助,私设“小金库”,违法搞创收。三是坚决纠正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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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雅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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