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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叶云刚)11月15日,市商务办和市城管执法支队第五大队对清河路原市外经贸委正门东侧的644平方米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这些建设是一梁姓开发商于2002年10月租用市商务办土地后未经有关部门许可而兴建的。
据市城管执法支队第五大队召集人师焕介绍,2002年10月,开发商梁先生向市商务办租用了这片土地准备兴建楼房,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直没有办好,但梁先生却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了工程建设。当28间一层建筑建好后,原建委监察队对该建设进行了查处,要求梁先生停止建设。此后,这些建设便一直处于未建成未装修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今年9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该建设前建起临时围墙,对当地环境进行了美化。10月份,市拆违指挥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对这些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并于10月27日向市商务办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市商务办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开发商梁先生,但一直未联系上。随后,市商务办又在媒体上登载公告,要求梁先生于11月9日前对这些建设进行自拆,但依然未得到梁先生的响应。
11月15日,市商务办和市城管执法支队第五大队开始依法对这些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据悉,拆除工作预计在一周内完毕,之后将进行拆墙透绿。
副市长、市拆违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王改林到现场查看拆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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