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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作为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保障全市人民健康的职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承办政协提案,切实解决好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提高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的精神,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确保提案办理质量的意见,要求具办单位和科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政治责任意识,将提案办理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与加强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结合起来,与推动卫生工作结合起来。
二、强化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局党组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卫生局重新调整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综合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并明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每一件提案办理定领导包案,定专门科室,定专人承办,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质量,定工作责任,保证件件提案有人问,件件提案有落实。并明确规定,凡政协委员对回复不满意的,必须重新办理,及时回复。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责令重办。对不重视、敷衍了事或拖着不办的,提出通报批评,保证办理时效和质量。
三、加强联系与沟通,开门办理政协提案。在提案办理前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通过座谈会、见面会、信函、电话和上门走访等形式,掌握问题的症结,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提高办结率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率。对一些因政策、体制、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提案,更不能简单从事,随便答复。一是态度诚恳,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二是讲清政策,讲清原因,解惑释疑,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对有些问题采取积极的应对态度,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的支持,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四、突出提案办理重点,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在保证提案办理意见全面落实的基础上,选择社会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实行重点办理。如办理胡连松书记批示的市政协1号提案,市卫生局、市医院专门成立了1号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抽人组成专门办理小组,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两次组织专家对1号提案中患者疾病诊断结论及用药情况进行咨询论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对当事的科室和医生进行了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六条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市卫生局举一反三,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吸取教训,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对1号提案办理情况,市卫生局、市医院领导4次登门向提案人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和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并多次向市政协负责督办1号提案的领导汇报提案办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和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协领导提出的办理意见。五次修改提案办理回复意见,获得了提案人的谅解和共识,获得了市政协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如办理283号、301号、309号、360号提案提出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卫生局明确有关领导与局医政、计财、农卫、中医等科室共同办理。市卫生局多次组织专家座谈会,分析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和问题,在当前卫生投入不到位的情况下,在卫生改革不成功、卫生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下,结合卫生行业的实际,出台了11项措施,主要是:建立医院评价制度,规范执业行为,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实行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单互认制度、单病种质量控制和最高限价制度;降低医疗费用,多措并举,强化临床合理用药,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民营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惠民医院”建设;合理调配卫生资源;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诚信医院”、“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等,在现实条件下,尽最大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290号、289号、319号提案提出的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市卫生局加强了调研,2007年扩大到颍上、颍东区、临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农村人口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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