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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弱势群体享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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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6 16:29
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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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市司法局办公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格外醒目。这里每天人流不断,对于每一位来客,援助中心的朱学智主任都热情接待。但是细心人注意到,朱学智经常眉头紧锁,表情凝重。“凡是来找我们的,都是家庭困难、遭遇不幸的人。作为法律援助机构,我经常想的是:怎样让这些家庭减少一些不幸,怎样给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朱学智说。因为见到太多的困难和不幸,这位长期工作在司法战线上的老人常常觉得“心情很沉重”。但是有两件事让他觉得欣慰,一件事是: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越来越多的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免费打官司”;另一件事是:对于中心交办的案件,具办律师都很认真负责,并且圆满完成任务。“我们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甚至比收费案件还要认真。”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的韩宪生律师说。来自法律援助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60件,比上一年增加一半以上。今年截至目前,所办的案件已经超过了去年。位居前三位的案件类型是:请求给付赡养、抚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位居受援人数前三位的分别是:一般贫困者、农民工和妇女。按照我国司法解释,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开展了多年。韩宪生律师对法律援助的深刻认识,源于他办理的一个案件:2004年5月17日,太和县火柴厂失火,当时年仅17岁、14岁的一对小姐妹喻娟、喻弯被烧成重伤,其中喻娟构成二级伤残,喻弯构成一级伤残,却没得到应有的赔偿。作为贫困农家的孩子,重度伤残的她们没钱打官司,法律援助中心就指派韩宪生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这对姐妹面目全非,惨不忍睹。”韩宪生说起当时的那一幕,仍摇头叹息。而后他投入到忙碌的办案中,一次次赴太和,一遍遍查找资料,走访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回家后整理资料一熬就是半夜。中间所需的开支,他没向受害人家人要过一分钱。经过他的艰苦努力,最终这对姐妹获得了近80万元的赔偿。“如果没有韩律师,两个孩子肯定得不到这么多赔偿,她们今后的治疗费也就没有了着落。”事后,受害人的父母感激涕零地说,法律援助让他们真正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与韩宪生一样,安徽天宽律师事务所的李全中律师对法律援助有自己的认识:“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本身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作为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既是自己的职责,也是一项神圣的使命。”李律师代理的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受害人是一名初三女生,下晚自习后被一辆货车碾伤腹部和腿部,当时“肠子都出来了”。做小生意的父母为女儿的遭遇哭干了眼泪。受法援中心指派,李律师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做了大量工作,最终这名女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当事人的一句‘谢谢’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李全中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援助中心9家,除了市直之外,各县、市、区均设立1家。为使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让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到法律援助,我市在170个乡镇司法所中,100%地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工、青、妇、老、残社会团体及阜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设立了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近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作为,切实履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承诺,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数量和受援人数显著增长,为全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朱学智表示,下一步还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让更多的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法律援助的阳光。
记者 刘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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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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