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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栋、副局长王贺松、药品市场监督科科长王淼、稽查科科长王阁、安全监管科科长樊亚军
主持人:晓轩
收听频率:中波1116千赫 调频91.6兆赫阜阳新闻广播
播出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早晨7:30----8:00
参与热线:0558---2259090(全天)、2236366 2236566 2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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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栋带领主要业务负责人一行走进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接听群众咨询和投诉。下是节目实录及问题整理:
1.市民王先生:咨询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
张国栋局长: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2007年12月18日,省政府207号令公布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并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使用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制度,防止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使用单位;确立定期检查、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校验、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使用登记管理、转让和赠与设备类医疗器械的检验、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检测和报告等制度,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存养护和调配使用;设定使用单位在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禁止性行为,对违法行为设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明确了法律责任。《办法》同时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工商、价格、质监等各职能部门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中所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办法》还规定:推行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统一配送供应药品;确立规范药房制度;对外请医师自带医疗器械的查验;缺乏药学技术人员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由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调配处方等。
2.市民胡女士:春节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老百姓饮食用药采取哪些措施?
张国栋局长: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及几个措施,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我们市政府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食品药品安全的通知,通知规定为了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必须要加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另外我们八个县市区的有关部门都要强化这个方面的环节管理,来确保市场的食品的质量安全;在药品方面,要强化我们批发企业经营和生产企业一定要强化内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在生产环节、流通使用的环节的安全;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也对八个县市区进行督察,看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是不是落到实处。
3.市民韩女士:目前安眠药很难买,这方面药监部门是怎么管理的?
药品市场监督科科长王淼:安眠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现在二类精神药品已经列入了特殊药品的管理,国家对这方面有特别的规定,零售药店禁止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必须是在定点药店才允许销售,而且还必须凭医生的处方限量购买。
总结: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当消费者在我们辖区内的零售药店或者医疗机构里,购买到假药以后,发现有质量问题,首先要到我们药品管理部门的稽查部门投诉,在药检所进行检验后,药品确实有质量问题的,在这方面出现的费用,我们药监局进行先期赔付,为了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做的一项举措。
阜阳市首批设置的将近两百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据统计在2007年度,回收的药品已经达到了400多个品种,2000多公斤。这些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统一集中销毁,希望广大群众能将过期失效药送到指定的回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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