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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政府副市长 胡明莹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二十六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过去的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相关行政部门通力合作,消协组织发挥作用,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对此,广大消费者是认可的,人民群众是满意的,市委市政府是肯定的。“人人都是消费者、天天都是‘3·15’”。“消费与责任”是今年消费维权的主题,“3·15”纪念活动也将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为更好地做好今年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消费维权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维权工作要向社区、农村、学校延伸,满腔热情地为消费者服务,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
二、部门通力合作 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要建立和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协调、配合解决维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级行政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专项整治要整到位,特别是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能手软,更不能反弹。要做好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在做到“六个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两个固定”。实施建材、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坑农、害农不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农业等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并通力合作,积极支持消协工作。
三、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
今年的维权年主题涵义深刻。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履行职能,将此项活动列入3月份的—项重要工作,实行领导挂帅,群众参与,上下联动,切实把“3·15”纪念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服务台、组织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形式,树立消费者至上的观念,营造和谐且有责任消费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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