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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涡阳县的驾驶员刘师傅来电反映,他们单位的车辆经常到阜阳火车站附近办理业务,他的车辆在火车站的非营运车辆停车场停放,火车站停车场的“保安公司”却收取他的5元钱的停车费,他问这种行为合法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因为刘师傅所说的“保安公司”在收取“停车费”时没有开据正式发票,所以记者无法了解到具体是哪个部门收取的“停车费”。
通过调查,记者从阜阳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部门不允许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用”,整个公安系统都不允许收取车辆的“停车费”,公安机关对此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随后,记者又采访到阜阳市火车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据他们介绍:他们也不允许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用”,市民朋友如果发现有人在火车站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可以向他们举报,他们的联系电话是:2327515
在此,交通广播也提醒市民朋友们,在火车站广场的停车场停放车辆不允许收取停车费用,发现类似情况,可以播打公安局的电话进行投诉或者播打阜阳市火车站派出所的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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