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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颍州公路分局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和加强责任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路政执法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狠抓素质建设,狠抓作风建设,狠抓制度建设,狠抓政治思想工作,路政执法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路政执法人员面貌焕然一新,充分展现了“畅通、安全、和谐、高效”的文明执法形象,树立了阜阳公路人的良好形象。
在处理案件时,对于违法事实,采用检查、检测、摄影、摄像等各种手段,及时获取证据,以免证据灭失。在询问当事人时,讲究问话艺术,实事求是地记录下当事人的意见。不论勘察,还是询问笔录,都必须由当事人察看、核实,签字认可。做到引用法律条款恰当,路政处罚适度。当事人违法行为较轻,认错态度较好,能够积极配合,及时纠正,危害结果不大的,可处以较轻的处罚,反之则要处以较重的处罚。在发放行政处罚告知书时,执法者应当逐一告知当事人所有的法定权利。
在工作中,颍州路政人深深认识到,文明执法体现的就是执法者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只有执法者的素质不断提高,才会避免那种野蛮、粗暴的执法现象,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政执法的有效性,从而有效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洁、绿、美、安”(马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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