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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个更加注重”要求,推进制度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突出重点,完善体系,强化监督,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从而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一、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难点
(一)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的单位注重把学习、请销假、业务管理等制度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忽略了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有人认为,反腐倡廉就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而加强制度建设无足轻重;有人认为制度建设触及了一部分人尤其是“权高位重者”的权益,不利于团结;有的对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及任务不了解,认为“不出事”抓不抓制度建设无关紧要等。
(二)一些部门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特别是管理制度的不到位,让少数存有私心的人钻了空子。
(三)制度建立与执行脱节。制度的生命在执行。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制度,但执行不力、落实不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落实具有局限性。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要求、监督标准一般都由各自制定,有的工作尚未量化,或者缺乏统一的监督标准,在监督制度执行上,如何更有效地监督机关(单位)履行好职责,还没有找到最佳切入点。
二、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见、建议
(一)抓认识,做好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要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增强参与制度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查摆制度漏洞,确定建设重点,制定工作方案。
(二)抓基础,做好调研清理,确保制度建设的严密性、前瞻性。在制定有关制度时,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开设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找准本地本部门容易发生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这些领域和环节腐败产生的形式、特点和规律,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对制度体系进行科学论证。要全面审查本地本单位内部管理、业务工作、评价考核和监督执行等方面的制度,重点审查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的制度措施,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做好分类登记。
(三)抓根本,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制度建设关键是要全面、管用、可行。一要围绕全面抓建立完善。要在全面清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和自身工作质量管理标准,对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制度予以坚持,对缺乏有效性、不便操作的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新建的新建。新建、完善的制度初稿“出炉”后,反复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和修改,最后提交上级备案、审查通过。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建立完善是一个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要建立健全相关调研、反馈、公示、论证、咨询等机制,确保制度与自身发展相适应。二要围绕管用可行抓创新。要瞄准焦点,围绕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组织人事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制度;要突出重点,围绕促进领导班子自身建、监督制约、转变作风创新制度;要紧扣难点,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落实创新制度;要关注热点,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教育医疗收费等问题创新制度。注重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以权谋私的规律和特点,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过程评价,引入监督机制,推进制度创新。
(四)抓关键,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定制度目的在于规范工作和行为,只有得到执行的制度才具有生命力。落实是制度建设的落脚点。由于制度自身的局限性,再怎样健全的制度也不可能代替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因此,要建立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惩处机制来保证制度执行。一要抓好制度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制定制度的精神,熟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增强制度意识,养成守纪习惯,为制度落实奠定思想基础。二要抓好制度的宣传,增强公开性,为监督制度执行奠定群众基础。三要提倡制度的制定者应成为制度模范执行者,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四要切实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并进行严格的考核。五要抓好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人,强化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王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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