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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新闻网讯(记者 王慧)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鉴于我市手足口病患者95%以上来自农村,且大部分属于困难群体的实际,为确保困难家庭手足口病患儿得到及时救治,5月5日,市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对手足口病患者所发生的医疗医药费用,凭县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和发票,一次性给予全部报销。
5月6日上午,记者就此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采访。来到位于颍州区西湖镇的第六人民医院西湖分院时,记者遇到了农民闫丽影,她刚从位于该医院的颍州区新农合管理西湖分中心拿到报销的3400元钱。
4月28日,闫丽影的孩子突发高烧到39.5℃,且很快昏迷不醒。在村里包保干部的帮助下,把孩子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过专家的精心治疗,5天后,孩子治愈出院。目前,孩子身体状况良好。闫丽影说,送孩子去医院时,心里非常害怕。没有想到,孩子在专家的精心治疗下,很快恢复了。我和丈夫都没有工作,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前天,孩子出院后,正当我们为孩子的住院费用发愁时,村干部又来到我家,告诉我可以报销孩子住院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医药费用,我们真的非常感谢政府。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准备2000万元,用于支付手足口病(EV71感染)患儿的出院报销费用和困难家庭患儿的住院治疗费用。
现在,我市各乡镇、办事处,均设立了报销点,乡、村包保干部负责帮助出院病人到乡镇(办事处)报销点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凡手足口病患者所发生的医疗医药费用,凭县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和发票,一次性给予全部报销。先行垫付报销的费用,由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协调,分别由新农合、医保机构按规定报销和民政部门实行医疗救助。各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机构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特事特办,简化报销手续,放宽报销范围,将报销标准提高到70%。余下30%由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予以解决。同时,5月5日起,市政府已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各地的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据了解,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应急状态解除后,市政府将对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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