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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太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来抓,在专项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均把新农合医疗定点单位作为重点单位。太和县局重点抓好各医疗定点单位所用的生物制剂、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一次性医疗器械以及手术用钢钉、钢板等药械的监管,对新农合规定使用的药械实施重点监督,保证全县新农合药械质量安全可靠。
在开展新农合医疗定点单位药械监管中,执法人员坚持严格执法与教育帮助并重,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与业务指导。通过宣传《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增强医疗机构负责人守法意识;通过与卫生部门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通知,将药械安全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考核的举措,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重视程度;通过进一步完善“规范药房”建设标准,让医疗机构有章可循,提高医疗机构按标准操作的可行性。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保证新农合医疗定点单位的药械质量,太和县农民用药用械安全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广大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太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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