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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三项制度规范园区检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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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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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讯(通讯员 吴者举 孙杰)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园区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园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临泉县实行三项制度,规范对园区的检查评比及其它执法活动。一是实行涉企检查评比准入制度。该制度规定县优化办作为涉企检查评比管理部门,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评比的审批、备案工作。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确需要对园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评比时,要提前向县优化办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但是同一行政机关对园区内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两次;同时还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内容;在检查中必须同时执行公务活动守纪回执制度。二是实行涉企罚款报备制度。规定对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一次性处罚在5000元以上的重大行政案件,下达“处理决定告知书”前要向县优化办汇报,处理决定和结果报县优化办备案。处罚不足5000元的一般性行政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向企业作出处理决定后,企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报请县优化办协调,协调不成的,有关机关再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实行涉企收费“明白卡”制度。“明白卡”内容包括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收费单位及收费人员姓名、收费时间等内容。在实施时要求收费单位在向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前提下,填写《企业(户)缴费明白卡》,否则,企业可以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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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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