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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禁燃区域实现零燃放

2020-1-24 09:50|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872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赵名威 通讯员 赵辉|来自: 阜阳日报

  为有效防止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日前,市政办印发《阜阳市2020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2020年度,我市禁止燃放区域内要做到零燃放,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前后、农历十月期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阜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至新华街道办事处、袁寨镇,西至程集镇、中市街道办事处,北至周棚街道办事处茨淮新河南岸,南至王店镇、袁集镇所合围区域。阜城禁止燃烧大盘香的区域为:东至插花镇茨淮新河南岸、正午镇、袁寨镇,西至宁老庄镇、西湖镇、程集镇、三塔集镇,北至宁老庄镇、周棚街道办事处茨淮新河南岸、插花镇茨淮新河南岸,南至三塔集镇、王店镇、袁集镇所合围区域。各县(市)依据《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划定禁止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工作中,我市将持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大盘香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禁止燃放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大盘香销售网点。依法对在禁止燃放区域内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进行处罚。严格审查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在禁止燃放区域、场所或者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或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0元的罚款。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未履行劝阻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止燃放工作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所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加大在车站、道路、商场等人群密集地区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不在所住小区、单位办公场所、单位家属院和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城管执法部门(举报电话12319)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严格执法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大盘香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查厂禁产、查车禁运、查仓禁储、查人禁放“四查四禁”,严格依法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全过程阻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各社区(村)居委会要在重点时段(特别是年三十晚上8:00至正月初一凌晨1:00,正月初三、初五、初六、初八、元宵节)、重点区域(禁燃区和非禁燃区的交界处、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巡查检查,执法检查要严格依法实施,严禁出现“一刀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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