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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法院视频审理两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2020-2-24 09:10|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163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张浩|来自: 颍州晚报

  2月22日,由阜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代某某两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在阜南法院以视频开庭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阜南法院支持阜南检察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分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代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均制定文件、通知、通告,采取严禁群体性聚集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1月30日17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阜南柴集镇王寨村塘坊庄与群众聚众打牌,并有多名群众围观。接举报后,柴集镇党委政府联合派出所派员实地查看并疏散群众。被告人王某某不听劝阻并挥拳殴打工作人员,致一名派出所民警轻微伤。
  
  2月1日上午,被告人代某某之子驾驶一辆小轿车搭载数人,行驶至阜南县公桥乡阮城村附近的疫情检查点时,不配合检查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公桥乡派出所接警后,依法传唤代某某之子到派出所接受处理。代某某和妻子闻讯赶来阻碍民警执法,代某某对出警民警进行撕扯和殴打,致使出警民警受伤、警服损坏,并造成多名群众围观、交通堵塞,产生不良影响。
  
  这两起案件由阜南县公安局于2月20日侦查终结,2月21日由阜南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向阜南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代某某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建议两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同时提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的量刑建议。阜南法院结合本案证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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