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建筑工地停止室外露天作业。近日,市建管局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目前已经进入高温季节。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11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此外,高温天气期间,施工现场一律不得进行室外喷涂作业。 同时,各施工现场要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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