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明莹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祥亮、刘洪洁、陶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齐超出席会议。副市长黄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世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来友,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突出产业发展、坚持创新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实力阜阳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理顺监管机制,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切实把加快旅游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市场化运作、融合化发展、精细化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理念,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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