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正式提交阜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文明行为规范方面,《条例(草案)》着重就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维护社区文明、文明旅游、维护乡风文明、树立文明家风、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9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公共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4个方面多发、易发、难以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问题予以回应,对绿色健康的文明生活方式予以倡导,对扶困济困、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等更高道德层次的文明行为予以鼓励。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亚丽表示:“下一步,条例草案还要经过有奖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等程序,预计可在明年年初正式颁布施行。”届时,条例的出台将更好地以法治力量守护文明阜阳建设,增强阜阳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内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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