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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 遥感监测点位下月启用

2021-1-15 09:51| 编辑: 戴斐 | 查看: 1388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尚原野|来自: 阜阳日报

  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备的点位设置,已基本完成3处遥感监测点位和28处黑烟抓拍点位,将于2月1日起正式启用。
  
  为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阜城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我市根据计划安排,在阜城设置遥感监测(含黑烟车抓拍)点位,对发现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柴油车,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发送短信通知车主进行维修治理。
  
  我市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根据监测结果,对6个月内同种污染物连续两次及以上超标的柴油车,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有关证据资料推送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依法处罚200元,不记分。
  
  车主在收到生态环境部门限期维修治理通知后,应到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理。依据《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车辆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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