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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之力,推动阜阳全面“入长”

2021-6-4 07:0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40140| 评论: 0|原作者: 朱启业|来自: 颍州晚报

  日前,《阜阳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包括加强信用法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八个方面,共有37项工作任务。(6月3日《颍州晚报》)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信用,从古至今都是咱们中国人极为重视的一项处世规则。在现代社会,商务活动频繁,人员流动性增大,信用在平衡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比如,某个人或者某个单位,要想从银行顺利贷到款,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资质证明,就是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越高,能够贷到的额度越高,反之,就或会被银行拒绝。
  
  随着契约精神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建立,信用几乎贯穿于每个人日常的吃、住、行当中。大到房贷、车贷,小到外出乘用交通工具,再到网络购物……个人信用一旦被“拉黑”,不仅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可能会累及家人,成为大家躲之不及的“老赖”。“没信用,就等于没人品”,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但是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信用虽然作为一种内在品质,为社会所褒扬,却也只是一种个人的自律行为。也就是说,自律性强的人,践行信用的能力就越强,而自律性差的人,对信用的践行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再加上有段时间对不讲信用者的惩戒力度不够,失信的成本过低,导致一些人和单位不愿意履行本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正因为如此,国家越来越重视从法治的角度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意图非常明显,就是采取他律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践行诚实守信的处世规则,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迫使失信者养成守信的自律意识,否则,就要承受失信带来的一切后果。
  
  作为构建阜阳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阜阳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印发,不仅将阜阳本地的信用平台建设和失信治理工作纳入其中,同时还将信用体系建设引向更为广阔的空间,共同参与“信用长三角”平台的建设中来,以此推动区域商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通、奖惩联动,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动监管。这无疑将阜阳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到一个更高的空间和维度,有助于阜阳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以“信用”之力,推动阜阳全面“入长”,为阜阳未来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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