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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时间没用完,余额该不该退?

2021-6-10 08:51| 编辑: 刘黎 | 查看: 7371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白阳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我觉得这个电动车充电桩计费不合理,每次我因临时有事拔掉插头,套餐内还剩余不少时间,余额却不能退还。”6月8日,市民张先生向颍州晚报新闻热线2256110反映他在用充电桩给电动车充电时遇到的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张先生:充电桩套餐时间没用完,余额却不退还
  
  张先生是阜阳国际服装城的商户,经常用电动三轮车给客户送货,空闲时,三轮车在国际服装城西门的充电桩充电。
  
  由于客户会随时要货,张先生常常在电动车未用完充电套餐时间的情况下拔掉插头去送货,但余额却从来没有退过。“我的电动车功率大,每次选择的大多是3块钱套餐,每次可以充电720分钟。”张先生说,哪怕他给电动车仅充电30分钟,余额也不返还。
  
  6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阜阳国际服装城西门充电桩处。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记者在一款名为“乐摇摇设备商户”的平台界面看到,该充电桩有1元套餐240分钟、2元套餐480分钟、3元套餐720分钟三个选项,在扫码进入界面后即已显示“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
  
  现场,张先生扫码后点击3元套餐随机选择了一个充电接口给电动车充电。3分钟后,他拔掉充电器,但没有收到余额退还通知,在“会员中心”界面也没有显示余额。
  
  “这种计费方式不合理,要是按实际充电时长计费就好了。”张先生说。
  
  充电桩负责人:在用户服务声明中已告知
  
  通过该充电桩上所留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该充电桩负责人王明(化名)。他表示,此前他曾将计费方式设置为按时计费,但一直亏损,后来才将计费方式改变为套餐制。“比如1元钱,购买的就是240分钟的套餐,时长用完是1元,用不完也是1元。”
  
  王明告诉记者,该充电桩设施属于他个人承包投放,受成本、电费等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前期投入的资金需两年才能回本。“我在用户服务声明第2条就已明确告知,‘使用过程中,负载过大引起的意外中断、插座被人拔出等情况,剩余金额不退还’。”
  
  市消保委:应给予消费者知情权
  
  对此,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何设置计费方式是商家的选择。该情况中,消费者相当于购买了一次套餐的使用权,此举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其在消费者扫码进入界面后便自动选勾‘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该工作人员表示,充电桩商家应让消费者明确看到相关服务协议,并让其自主选择。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遇到不能解决的消费问题或存有疑惑时,可向市消保委或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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