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12月1日起,合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贷款优惠政策。有市民咨询,我市是否也执行此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负责人答复,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贷款优惠政策,从大的层面上说,住建部也是支持的,让更多的群体享受到发展成果。不过,这需要一定条件,最主要的条件就是一个城市个贷率的高低,如果个贷率较低,换句话说公积金贷款者不多,就可以实施此政策。而合肥恰好满足这个条件,作为试点城市先行。反观阜阳,就不具备相关实施条件,个贷率较高。所以,阜阳目前暂不能实施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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