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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拿地即开工”,推动高效用地

2024-10-31 09:08| 编辑: 刘黎 | 查看: 2499|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任秉文|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1至9月,全市开发区共挂牌出让“标准地”67宗、3936.42亩,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率持续达100%。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性统一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孙志介绍。
  
  推行“标准地”改革有何重要意义?孙志表示,一方面,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标准地”要求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打包办理区域评价事项,解决了企业用地评价事项多、评价时间长、涉及部门多等制约项目落地的问题。
  
  另一方面,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标准地”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承诺先行代替审批,最大程度压减了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和承诺书,即可实现“拿地即开工”。同时,也推动了高效用地。通过“供地前亮标准、供地后考承诺”,“标准地”从源头上消除了项目不实、不清、多变等问题,有效防止了围地、炒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及长期闲置低效用地现象,深化了“亩产论英雄”理念,促进了产业向高效化、集聚化发展。
  
  孙志介绍,我市于2020年底推行“标准地”改革,先后出台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阜阳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了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营造了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全市开发区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2021年新增工业用地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率便达到了72.73%,2022年和2023年,我市连续两年新增工业用地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率达100%。”孙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全市开发区对标对表沪苏浙及省内先进开发区,强化亩均效益等控制性指标体系约束,深化推动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加快项目落地、促进高效用地。同时,积极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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