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综合查一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七必须”硬措施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发展蓄势赋能。 《通知》要求,检查必申报,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提前3个工作日向行政执法主体报备,未经申报不得入企;审批必统筹,所有申请由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一把尺子”审批,可联合的不单查、可远程的不现场;计划必执行,实行季度“回头看”,每季度调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除几种特殊情形,计划外检查一律按下“暂停键”;程序必规范,“通知—记录—结果—复核”闭环管理,全过程留痕可追溯;联查必配合,牵头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协同部门2个工作日内反馈,杜绝“踢皮球”;高频必报告,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超5次的,须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书面报备,防止“车轮战”;投诉必核查,建立“接诉即查、限时反馈”机制,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通知》的出台,为我市“综合查一次”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七必须”措施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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