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复诊医疗机构需做好六项防控措施

2020-3-10 08:56| 编辑: 刘黎 | 查看: 12438| 评论: 0|原作者: 通讯员 马运成 刘昂|来自: 颍州晚报

      为有序恢复我市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就诊,3月3日—8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分成四个组,对全市复诊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根据检查情况,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对复诊医疗机构提出了六项疫情防控措施:一、先测体温后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请配合进行实名登记;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上述患者,应当主动上报并引导患者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二、诊疗期间,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要求,减少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风险,诊室及治疗室应当做到通风良好(门帘掀开或拆除、门窗通风、机械通风打开);三、诊所、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医师应当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后方可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诊疗中应当严格对照“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在避免不必要人群聚集的同时,有效控制抗生素滥用;四、复诊医疗机构应当备有口罩、体温枪或温度计(水银温度计需消毒),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剂;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应包括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医用口罩,接诊后进行手清洗和消毒;五、医疗机构内消毒应当包括地面、桌面、门把手、诊疗器械、患者用品消毒等并做好消毒记录,消毒记录应包括消毒时间、方式、对象和执行人;六、医疗废物应当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盛放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