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樊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在颍东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依法审查,1月20日至2月9日,被告人樊某某在阜阳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拒不配合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为了挣取蝇头小利,对政府通告置若罔闻,顶风作案,每天聚集20余人进行赌博,且参赌人员不戴口罩,轮流使用赌具,增加了互相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非法获利5000余元,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樊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此外,鉴于被告人樊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并退出违法所得,颍东检察院依法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建议颍东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近日,颍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对检察机关的罪名认定及量刑建议予以全部采纳。 最终,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樊某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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