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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实施“13581”工业企业龙头培育工程

2020-3-16 09:56| 编辑: 戴斐 | 查看: 1697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徐风光|来自: 阜阳日报

  日前,市政办印发《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提出瞄准一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并符合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554”产业发展导向的优势企业,深入实施“13581”(即年产值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工业企业龙头培育工程。
  
  《实施意见(试行)》指出,紧抓融入长三角、高铁全覆盖等重大机遇,聚焦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以“优良作风建设年”“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园区为载体、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县联动、分级培育、动态管理,加大资金、政策扶植力度,集中优势资源,提供精准服务,深入实施“13581”工业企业龙头培育工程,促进全市龙头企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发展质量有效提升,工业经济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新增13家,其中10-30亿元企业新增11家,30-50亿元企业新增1家,50-80亿元企业总量达2家,100亿元以上企业总量达2家;到2024年底,10亿元以上企业总量达56家,其中,100亿元以上企业总量达3家。
  
  《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2020年当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百分点)的工业企业,除享受台阶奖以外,另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40%奖励企业法人代表。
  
  对纳入3年培育范围、且3年内每年产值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含5个百分点,下同)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培育期内每年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60%进行奖补。对纳入5年培育范围、且5年内每年产值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培育期内每年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新增贡献额度的40%进行奖补。对纳入培育范围企业,产值达到预期目标,且产值增长当年实现翻番的,奖补资金翻一倍。对纳入3年、5年培育范围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列入培育范围但当年一次性达到台阶的企业以“一企一策”予以支持。
  
  《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于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将采取多项措施进行要素支撑,做好保障工作。包括加大用地支持,优先解决培育企业的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用能供给,提升电力、用气保障能力,降低用能成本;破解融资难题,建立培育企业融资需求定期推荐对接机制等。对培育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技术改造、新建项目、高端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合作,以及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等,经企业所在县市区申请,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予以协调支持。
  
  《实施意见(试行)》还提出,对各地“13581”工业企业龙头培育工程推进情况实行季度督评、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同时作为“看新看大看变”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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