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范围内养犬登记发证工作启动 为规范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6月4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养犬登记证》的通告,明确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登记发证工作。 办证流程: “一站式”审核发证 办证流程分为信息采集、审核发证、变更登记三个方面。 信息采集。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在阜城重点管理区内11家具有资质宠物医院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犬只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养犬人携带犬只,持户口簿或居住证、犬只免疫证、1张犬只侧面全身3寸照片等到“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犬只信息登记。 审核发证。“一站式”服务窗口通过犬只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后,向属地公安机关提交犬证办理申请,审核通过后,由“一站式”服务窗口免费发放犬证和犬牌;不符合条件以及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 变更登记。如犬主人变更,需变更双方持犬证犬牌、双方户口簿或居住证以及犬只自愿转让说明到“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办证要求: 禁养烈性犬不得办理 办证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一站式”服务窗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办证。材料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办理养犬登记证;个人养犬,饲养禁养烈性犬的,每户超过两只犬只以上的,不得办理养犬登记证;除狂犬病免疫疫苗必须接种外,其他疫苗不作强制要求;接种狂犬病免疫疫苗按有关部门规定收取费用,犬证犬牌不收取费用(丢失补办犬证犬牌收取工本费),不得另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一站式”服务窗口未按要求违规办证,公安机关经查实后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办证资质,其他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养犬市民可以对办证过程监督举报,公安机关举报电话:0558-2353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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