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办印发《阜阳市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18%以上,重点推进地区比例达24%以上,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总竣工面积的18%以上。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30%以上,重点推进地区比例达40%以上,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总竣工面积的30%以上;培育10家以上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五大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形成完整的原材料生产、研发设计、部品制造、安装装配生产体系。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原则,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重点推进区域是指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和西湖新区;积极推进区域是指泉北片区、河东片区、老城片区和界首、太和、阜南、颍上、临泉建成区;鼓励推进区域是指全市除以上两个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自2021年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以及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部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房地产、工业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应配套建设不低于当年计划目标的装配式建筑。 同时,推广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新型建筑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大力发展性能优良与建筑同寿命的装配式墙材,实施绿色建材标识和目录管理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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