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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下“活动经费”不办事也不退钱

2024-1-26 10:20| 编辑: 刘黎 | 查看: 4362| 评论: 0|来自: 颍州晚报

      托人办事,对方收钱后却不履行承诺还不退钱,颍泉区的姚先生为此事头疼不已。经过颍泉法院法官调解,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1月23日上午,姚先生将一面锦旗送至法官手中,对其表示感谢。
  
  2022年12月,姚先生需要办个证件,朋友张某得知后,表示可以帮忙更快地拿到证件,只是需要一些“活动经费”。姚先生心急,没有多想,便按照要求给张某转了4000元。姚先生等来等去,都没有收到相关证件,张某也拒绝退还“活动经费”。姚先生无奈向颍泉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前,考虑到姚先生在外地务工不方便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进行线上审理。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对两人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后,法官又多次与原、被告沟通,释法明理,并告知两人花钱托人违规办事本就涉嫌违法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张先生同意一次性支付姚先生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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