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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所“知” 当心侵权

2024-4-26 09:54| 编辑: 刘黎 | 查看: 13089|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姜峰|来自: 颍州晚报

 我市公布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警示商家——
一无所“知” 当心侵权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擅用地理标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商家的这些行为,都属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均应受到相应处罚。
  
  擅用“慕尼黑啤酒”“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名
  
  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慕尼黑啤酒”为地理标志产品并实施保护。
  
  2023年4月,颍上县某啤酒公司受安徽某啤酒公司委托代加工啤酒,在加工的啤酒上印有独角兽图形和字母组合商标,突出使用“慕尼黑啤酒”标识,并使用“慕尼黑精酿白啤酒”字样。
  
  经颍上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共获非法经营额229571.6元,违法所得43625.9元。依据商标法和行政处罚法,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32140.02元。
  
  无独有偶,阜南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发现,阜南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有“盘锦大米”的商品不在“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地域范围内,不符合“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擅自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属于以普通产品冒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行为。因其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为销售以假充真的违法行为。
  
  最终,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商家作出没收侵权物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销售的叉车侵犯他人专利权
  
  除了地理标志外,他人的专利权也不能侵犯。
  
  王某于2020年4月16日申请了“一种便携式的手扶电动叉车”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21年3月30日获得授权。
  
  去年,王某发现阜阳某供应链公司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的叉车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颍上县知识产权局查明事实并依法处理。
  
  经调查,颍上县知识产权局认为,涉案专利处于有效状态,应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侵犯,遂责令商家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侵权叉车行为。
  
  傍“好视明”“東易”名牌
  
  上海视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为“好视立及图”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商标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阜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店铺门头、店内装饰、手提袋,以及在注册企业名称时却擅自使用“好视明”标识。
  
  上海视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发现阜阳这家公司的侵权行为后,进行了起诉维权。颍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阜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极易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处其立刻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在另一起“傍名牌”案件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東易”及“東易日盛”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影响力。但某东易装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其店铺门头、宣传页、一次性纸杯等处使用“东易”标识,还以“某东易装饰”为用户名多次在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其侵权行为被发现后,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颍东法院审理认为,某东易装饰公司构成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处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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