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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第12号总河长令 5年内建成不少于28条省级幸福河湖

2025-7-24 08:48| 编辑: 朱大虎 | 查看: 1529|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汪文婕 通讯员 孟凡申|来自: 阜阳日报

   近日,市委书记刘玉杰、市长胡明文共同签发市级总河长第12号令,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级总河长第7号令要求,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总河长令指出,要按照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123455”工作总要求,以现代水网建设为关键抓手,围绕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两大任务,统筹做好治水患、兴水利、强水运三篇大文章,积极构建与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保障体系,建设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要求,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明确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全市2025年至2030年建成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28条、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41条。支持颍州区将颍州西湖建设成国家级幸福河湖,鼓励各县市区高标准建设一批淮河流域幸福河湖。要落实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积极培育“民间河湖长”,发挥“河小青”等志愿者服务组织作用,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凝聚幸福河湖共治共管共享合力。探索建立河湖保护者受益、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反哺河湖管护机制,实现河湖高质效管护良性循环。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河湖系统治理,畅通河湖水系循环,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改善水生态、水环境质量,健全河湖管护体系,全市河湖13个国考断面连续3年水质优良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流域级幸福河湖1条,省级幸福河湖25条,市级幸福河湖87条,河湖长制主题公园1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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