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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必须实行分餐制供餐

2020-2-7 09:36| 编辑: 戴斐 | 查看: 3159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徐风光 通讯员 卢强强|来自: 阜阳日报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2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9条风险警示,明确要求加强餐饮服务场所集中用餐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单位食堂必须实行分餐制供餐。

  市市场监管局在风险警示中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供餐,通过采取分散、错峰式供餐,拉大餐桌间距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打包送餐制。

  各单位食堂要严格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对供水、加工设备、场所等全面清洗消毒,加大对送餐箱、食品容器等清洗消毒频次。就餐人员在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同时,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荤食类食品要烧熟煮透;提倡不生产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沙拉等高风险品种;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每餐食品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餐厨废弃物方面,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有专用带盖垃圾桶,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公司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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