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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企业个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0-4-22 09:24|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620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一批企业(个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月21日,市人社局公布了一季度拖欠工资“黑名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名单。
  
  一季度,我市2家企业(个人)进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分别是:太和县润庭装饰有限公司;冯玉志。
  
  ■太和县润庭装饰有限公司在承包装修工程施工期间,拖欠魏某某等19名工人工资288605元。太和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公司将拖欠的工资足额支付,但公司逾期未支付。
  
  ■冯玉志在承包太和县晶宫汽车城瓦工劳务施工期间,拖欠民工劳动报酬473828元,涉及工人41人。太和县人社局曾多次打电话、发短信通知其来配合调查,但均未联系上。于是,向冯玉志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支付拖欠的民工劳动报酬,冯玉志逾期未支付。
  
  一季度,我市5家企业(个人)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名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杨国俊未依法支付29名劳动者7个月的工资456890元,颍东区人社局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经责令后,杨国俊拒不支付,且涉嫌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情形。随即,颍东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杨国俊移送公安部门。
  
  ■太和县李兴镇尚街首府项目由安徽地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于2017年3月将项目西区发包给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杨国俊为施工项目负责人。随后,杨国俊又和该公司达成协议,共同合作开发,由其负责代建、销售。经初步统计,在西区开发建设期间,杨国俊共销售房屋款1200万元左右,但未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拖欠民工工资162万多元,涉及民工79人。太和县人社局向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支付拖欠的民工劳动报酬,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深圳市筑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太和县荟旺超市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期间,拖欠49人工资共计670510元。太和县人社局对深圳市筑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将拖欠的工资足额支付,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后来,太和县荟旺超市有限公司垫付其中39名劳动者工资共计509960元,剩余160550元未解决。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太和县润庭装饰有限公司拖欠魏志富等19名工人工资,经责令后,逾期未支付。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冯玉志在承包太和县晶宫汽车城瓦工劳务施工期间,拖欠民工劳动报酬涉及工人41人。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进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如何处理
  
  市工商部门将视情节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其法人负有个人责任的,将在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法人、董事等职务;在核定资质和招投标环节进行限制,并严格限制尚未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参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还将把“黑名单”作为融资授信的参考。
  
  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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