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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肇事 竟让朋友顶包

2020-5-20 09:46|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964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乐意 特约通讯员 王鹏|来自: 颍州晚报

  11日21时57分,在阜城颍州北路苏宁电器门前附近路段,一辆白色轿车在斑马线处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车上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车内一名白衣男子被2名路人揪住,摁倒在地。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2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被群众控制的男子叫王某某,1994年出生,山东省威海市居民,现在阜阳经营电子产品生意。抽血检查结果显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血检结果为179.2mg/100ml,属醉酒状态。王某某声称自己是乘客,遭到群众诬陷和殴打。车上的另一名男子卢某自称是肇事司机。
  
  经调查,事发当晚,王某某与卢某在颍河路附近吃饭时饮酒。王某某酒后驾车上路,车辆发生事故后,从驾驶室爬到后排座位,让卢某临时顶包。目前,警方对王某某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严肃处理,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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