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19时后,在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等条件下 注意啦!即日起,每晚7点后,颍州区境内允许餐饮企业占用人行道室外规范经营。日前,颍州区城管执法局率先向辖区餐饮行业经营者下发《室外规范经营告知书》。 告知书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经济复苏”政策,保证广大消费者拥有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有力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和城市市容各项管理秩序,在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保证通畅的条件下,允许各餐饮经营户每日19时后占用人行道在门前摆放桌椅板凳规范经营。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等道路交通重要设施。不将灶台、烧烤架等涉及餐饮油烟排放的设施、设备摆放室外。不得摆放灯箱广告、彩灯、电线、音箱、屏幕等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不相符的设施。 此外,各经营者不得噪声扰民,每日23时前,将所有占道摆放物品收入屋内,劝导消费者进屋就餐。门内设有带盖泔水专用桶,占道摆放的每张餐桌旁设有专用垃圾收集桶。设置地板革,防止油渍渗透,保证油渍不污染道路。 即日起,将以上设施、设备摆放齐备后,即可携带现场效果照片到各属地城管执法中队开展室外规范经营备案。 颍州区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餐饮行业在防疫防控工作中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同时也饱受经济打击,为切实缓解餐饮行业经营者生产压力,快速提高餐饮行业经济,向辖区餐饮行业经营者发放了上述告知书。希望广大餐饮从业者抓住利好时机,规范、健康、迅速行动起来,带动经济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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