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公交职工王玲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王玲现为11路公交车驾驶员。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无论在售票员岗位,还是驾驶员岗位,她始终坚持“用心为乘客服务”的理念。行车多年来,未曾与乘客发生纠纷或被投诉。2017年2月1日,一位老年人乘车时突发中风,王玲及时救助,为老人及时入院抢救医治赢得时间,其事迹被多家媒体相继报道。 王玲自费购买了一批糖果放置在车上,以便不时之需。有一次,一位乘客上车后低血糖发作,王玲及时送上糖果,乘客恢复了正常血糖。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她以和蔼可亲的态度,优质的服务,热情的语言,赢得了11路沿线乘客的一致好评,被乘客称之为“好姑娘”。 此前,王玲先后获得阜阳市岗位学雷锋标兵、阜阳市“五一劳动奖章”、阜阳市直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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