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遛犬不拴绳、不清理粪便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推进会精神,加大阜阳城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7月16日,阜阳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阜阳市集中整治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严管重罚 《方案》提出,以“加强宣传、强化监管、依法惩戒、文明养犬”为指导,以“养犬要管犬,管犬先管人”为原则,坚持引导劝导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着力解决阜城城区范围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犬绳(链)、犬粪不清理、犬类扰民伤人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文明养犬问题,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坚持“从严整治养犬乱象、强化文明养犬意识”的目标,重点解决遛犬不拴犬绳(链)、不戴嘴罩等问题;遛犬不清理粪便问题;在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问题;无证养犬和狂犬、遗弃犬问题;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等问题;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问题。 《方案》明确,整治时间为7月16日至10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宣传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区、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集中规范阶段(8月16日-9月30日):主要针对遛犬不束犬绳(链)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行为实施严管重罚,曝光、处罚一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养犬人以及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 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集中力量对前期重点整治的区域实施“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携犬外出不束犬绳(链)及犬只外出随地便溺犬主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处罚或采取曝光等手段给予惩戒,达到“惩戒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完善我市文明养犬管理的各项措施,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总结考评阶段:由市城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量化考评,成绩纳入文明创建等有关的考核体系。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联动 《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各职能部门,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鼓励市民举报违规养犬线索,对违规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并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及时查处;指导和监督属地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导制止小区内违规养犬行为,督促养犬人依法依规文明养犬;部署社区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活动,签署承诺书,广泛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明规范养犬和狂犬病预防知识等内容;在公园、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开展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警情处置,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收容并处置流浪犬、无主犬;负责管理、监督、指导“一站式”服务窗口犬只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查处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目前,公安部门已办理犬只证4441个。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巡查整治,负责指导、监督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街道等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查处在道路、广场上销售犬只、对犬只排泄物不及时清理、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场所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目前,城管执法局已在城区所有公园设置犬只禁入标识,还采购一批犬绳免费发放,纠正遛犬不拴绳(链)现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兽用狂犬疫苗的监督管理;组织授权的免疫网点对犬只进行预防接种、免疫登记,发放《犬只免疫证》,监测犬类狂犬病疫情;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为4万余犬只注射疫苗。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以及狂犬病疫情的预防监控管理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个体、企业注册登记和对无证经营犬类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房屋管理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的文明养犬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牵头全市规范城区养犬宣传工作,组织阜阳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办专题专栏,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大力营造市民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 《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协作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工作中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先行受理取证,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及时予以移交,严禁推诿扯皮。 严格规范管理,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要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养犬人遛犬不束犬绳(链)的,责令养犬人一律将犬只拴犬绳(链)、戴犬嘴套,对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立即劝导、制止;对犬只粪便,责令养犬人立即清理;对流浪犬一律予以收容,对狂犬一律捕杀;对违反我市养犬管理规定,或者阻碍执行犬类管理公务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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