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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不能止于摘牌

2020-12-2 09:30|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9563| 评论: 0|原作者: 马小龙|来自: 颍州晚报

  日前,广州白云区惊现“特殊”车牌“粤A·AAAAA”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视频显示,涉事车辆停在当地某村治保会门口,车上印着“均禾派出所罗岗警区巡逻车”和“巡逻”字样。在当地民警的要求下,治保会治安员将悬挂的假牌拆除,“巡逻车”等字也被清除。
  
  点评
  
  伪造车牌,已涉嫌违法。既然是假车牌,就该依法处理,而不能止于将假牌拆除、清除相应字样。
  
  应看到,类似特殊车牌事件并非首次。据媒体2017年报道,辽宁阜新疯传一个特殊车牌——辽JJJJJJ。经当地调查,该车牌系一市民为炫耀而伪造。该事件最后以“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结果收尾。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这起伪造车牌事件,有关方面不能姑息。不能让伪造者轻易“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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