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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

2022-1-1 09:48|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814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杨燕 通讯员 陈晓东|来自: 阜阳日报

  2021年已成为过去,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本来还在为此事烦恼。没想到,通过网上咨询,我为自己争取到了日工资300%的报酬。”网友“小雨夹雪”开心地说。
  
  据悉,“小雨夹雪”工作已满10年,按照相关规定,她可以享有十天年休假。去年上半年,她休了5天,剩下5天准备下半年再休。但到了下半年,因工作需要,她被调到了一个新岗位。新岗位人手紧缺,找不到合适的人代替,她的年休假“泡汤了”。
  
  无意间,听说我市正依托“颍淮新闻”客户端开展“有话请您说·有事我来办”解难解烦解惑“两有三解”主题活动,“小雨夹雪”就尝试在平台上留言:如果当年年休假没来得及休完,可以延续到下一年吗?若不延续,工资怎么算?
  
  上午刚反映,下午“小雨夹雪”就收到了市人社局回复: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只有当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最后,市人社局还贴心提醒,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联系(0558-2276220)。
  
  随后,“小雨夹雪”又致电了解到,若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根据市人社局的回复,“小雨夹雪”找到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明情况。考虑到她所在的岗位的特殊性,最终单位表示给予“小雨夹雪”日工资收入的300%年休假工资报酬。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带薪休假是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不过在五种情况下没有年休假——1个年度内,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市民,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即休了婚假、产假,依然可以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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