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企业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最高可获千万元奖励。近日,我市出台《阜阳市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此予以明确。 《措施》规定,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企业辅导备案获安徽证监局受理的市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企业首发上市申请材料获审核机构受理的市财政给予30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上市的市财政给予500万元奖励。 企业在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且首发融资项目投资在本地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在与我国政府签署证券监管合作备忘录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且首发融资项目投资在本地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上市公司总部迁入阜阳的,比照本地企业上市给予相应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将成功上市阶段部分奖金奖励给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 此外,《措施》还规定,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多渠道融资。对以配股、增发等股权方式实现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或者实现股权融资的“新三板”、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募集资金投资于我市的,市财政按照实际投资我市资金的2%给予奖励,单次最高限额100万元;对首次成功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市财政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补贴。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将其纳入国资监管考核评价体系;已挂牌企业首次以股权质押贷款的,市财政对企业担保费用给予50%的补贴,对企业贷款利息给予25%的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股权质押贷款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融资担保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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