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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办了卡只去过一次有的卡使用期还有4年

2024-5-8 09:41| 编辑: 刘黎 | 查看: 1815|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安伟|来自: 颍州晚报

 健身房“跑路”,会员纷纷投诉:
有人办了卡只去过一次
有的卡使用期还有4年


  王女士花费3888元办的健身卡,使用不到三个月,健身房撤店、商家“失联”。同样的事,在多名消费者的身上上演……记者昨日从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两个月来,该局接到同类投诉19起。经过调查,发现权益受损的会员共129人,金额共计13.6万元。目前,警方正对此案进行调查。
  
  涉及129名会员,金额共13.6万元
  
  王女士原本就是颍东区某健身房的会员,之前办理的会员卡到今年2月份到期。去年11月份,她在该健身房消费时,店员告之办卡优惠幅度很大,建议其继续办卡。王女士考虑到会员卡还有几个月就到期,而店员给出的优惠幅度很大,就花费3888元又办了一张可使用三年的卡。让她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后,该健身房商家撤店“失联”。
  
  该健身房的“跑路”,让多名消费者权益受损。2021年1月,周先生在这家健身房花费6880元办了一张家庭卡,按照约定,使用期至2028年1月。结果,去年年底他去消费时发现商家撤店。此外,还有消费者花500元办了张季卡,只去过一次……
  
  上述消费者发现健身房“跑路”后,向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记者昨日从该局了解到,两个月来,他们已接到19起投诉。
  
  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前往现场核查,经调查,该健身房2023年12月27日无告知闭店,目前商家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与法人代表无法取得联系;共有129名会员权益受损,金额共计13.6万元。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健身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引导会员收集证据到颍东公安分局报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查清商家资质,谨慎办卡
  
  美容院、健身房、餐厅等经营场所停业“跑路”的事屡屡发生,消费者如何避免权益受损?颍东区消保委进行了提醒。
  
  在选择预付卡消费或办理会员卡之前,首先应查询清楚商家有无经营资质、社会信誉如何、存续能力怎样、有没有第三方资金担保等信息,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除此之外,消费者最好不要办理长年限的年卡,可以选择短期卡,如季卡、月卡;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了解其他会员对该健身房的评价,多加权衡;不要贪小便宜,对远低于市场价的卡要谨慎办理。
  
  如何辨别健身等场馆是否要“跑路”?不妨仔细观察其经营变化:大部分场馆“跑路”前,都会存在拖欠工作人员工资问题;健身房的法人或背后经营者突然更换,或者前台、会计、教练经常更换;突然贴告示要闭店装修升级,器械维护;店家大小节日频繁促销,且价格低于市面价,售卖低价卡、低价私教等,遇到这些情况,消费者一定要多加注意。
  
  违反预付式消费相关规定的,可处10倍罚款
  
  在美容美发、健身等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模式较为常见。但这类消费模式下的种种乱象,也成了人们放心消费的堵点。
  
  今年3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发布。
  
  《实施条例》从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付式消费领域经营者的义务:一是设立“书面合同”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强化对经营者遵守承诺的约束,降低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二是强化“按约履行”的义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如果经营者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三是明确“事中告知”的义务。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针对消费场景中常见的“押金退款难”问题,《实施条例》也作了相应规定,要求经营者应当事先与消费者约定退还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对退还押金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退还。消费者违约时,经营者扣除押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标准。
  
  此外,《实施条例》明确,针对违反预付式消费相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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