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责任谁来负?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一起纠纷案,多方调解为案涉非婚生子女争取到了抚养费。 2023年,四川女子聂某在上海务工期间,结识了来自阜阳的刘某。同居期间,聂某生下一个男孩,并多次催促刘某与其领结婚证。刘某却不愿和聂某结婚,更不愿抚养儿子。聂某只得独自承担起儿子的抚养义务。 因生活困难,今年4月份,聂某带着不满一周岁的幼子来到阜阳,起诉刘某索要抚养费。了解情况后,市法援中心主动和聂某取得联系,迅速指派援助律师调取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诉讼,同时协调人民法院、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参与调解。 调解人员一方面向刘某阐明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另一方面,安抚聂某的情绪,让她提出合理的要求。经过调解,近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本次支付抚养费等费用7万余元,后续抚养费用再另行协商,并表示愿意在今后的生活中关注、照顾孩子。 说法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律师介绍,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人父母应依法积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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