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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被 “限童拒老” 怎么办?

2025-9-19 09:21| 编辑: 邵红飞 | 查看: 376|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杨燕 实习生 金妙言|来自: 颍州晚报

   “刚生完孩子,就被要求3天内搬离,不然行李要被清走!”近日,广州白云区租客王女士的遭遇,在租房族中引发共鸣。无独有偶,今年3月,有网友为65岁母亲和外婆找房,3天接洽20家中介却全遭拒绝。这两起事件,暴露出住房租赁市场“限童”“拒老”的歧视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安徽乾震律师事务所王雅男律师,为租客解读权益范畴、提供维权建议。

图片由AI生成


  现实痛点:生子、养老,租房难题凸显

  9月初,王女士夫妇通过某平台合租了一间房,生育孩子后,房东以“违约”为由下了“逐客令”。

  “合同写了每间房限2人,还不能住未成年人。”某平台回应称,王女士家还有老人频繁上门帮忙带娃,遭其他租客投诉,协商无果最终选择解约。

  另一边,为老人租房的网友更无奈:“80%的中介直接说‘基本没可能’,连让我跟房东沟通的机会都没有。”老年人租房难,已然成为摆在不少家庭面前的现实问题。

  法律解读:这些条款可能无效,年龄歧视有违原则

  “某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居住’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效力存疑。”王雅男指出,根据《民法典》,若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可能被认定无效。“生育子女、组建家庭是公民基本权利,租房是实现稳定生活的重要基础。‘一刀切’禁未成年人居住,既限制了租客家庭生活权利,也违背保护未成年人的公序良俗。”

  针对老年人的租房问题,王雅男强调,虽暂无专门法律将“年龄”列为租赁领域受保护对象,但房东仅因年龄拒租房屋,涉嫌违反《民法典》平等、诚信原则,也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禁止不公平对待”的规定。不过,歧视多发生在看房、咨询阶段,中介很少给书面拒绝理由,租客举证难是维权最大阻碍。

  实用指南:三步维权,这些证据要留存

  若遭遇租赁权益受损,该如何应对?王雅男给出了“协商—投诉—诉讼”的阶梯式维权建议:

  先协商,发函固定权益 优先和平台、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明确指出有关格式条款的违法无效性,要求对方停止侵害、继续履行合同或协商变更租赁方案(如换租)。

  找部门,投诉违规行为 对于租赁平台使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其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格式条款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改正;也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等租赁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平台或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要求加强行业监管。

  提诉讼,主张合法赔偿 像王女士这样的情况,可起诉请求法院确认“禁止未成年人”条款无效,并要求确认平台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继续履行合同;或因平台违约解除合同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搬家费、差价等)。

  为老人租房遭拒的,尽管直接起诉立案有挑战,但可委托律师尝试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或“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为案由提起诉讼,主张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同时,律师提醒租客,签约前要仔细核对合同里的人数限制、年龄要求等条款,大胆协商;租住期间保管好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遭遇歧视时及时录音或要求出具书面说明,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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