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2006年,我和妻子生了一个男孩,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我们年龄已大不宜再生,因此想领养亲友的一个孩子,这样行不行? 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咸亮: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此外,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执行。 你们已生育一个孩子,就不能再领养亲友的孩子。不过,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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