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该局部署和要求,9月底前,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 经前期努力,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5月16日实现首笔药店扫码结算,6月3日在全市正式上线运行。当前,定点药店系统改造全部完成,市县主要定点医院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 目前,我市各地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进度不一。我市要求,全市所有定点药店、诊所要在7月底前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要确保在7月底前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扫码结算;各级定点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确保8月底前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系统改造,实现通过扫码获取个人信息进行院内就诊卡建档,确保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挂号、诊间结算、检查检验、药店取药、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全流程应用,所有读取实体卡(身份证)的环节都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来替代;9月底前,各县市区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9月底前,全市所有定点药店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占比要达到30%以上,各级定点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占比要达到20%以上。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快速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的社会认知度,提高激活率和结算率;各级医保部门结合协议管理,分解任务指标,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加快系统改造,规划应用场景,配齐扫码设备,推动完善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实际应用,以应用促激活,真正让参保群众用起来、喜欢用、主动用,不断提高医保电子凭证覆盖面;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辖区主要定点医院设立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应用示范点,迅速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要以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推广活动为契机,尽快提高扫码结算占比,提高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医院信息部门要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及时反馈并有效解决扫码结算出现的问题,确保结算流程顺畅、数据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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