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子肇事逃逸,最终投案自首 7月24日凌晨2时许,临泉县一辆号牌为皖K61××8的保时捷敞篷轿车沿光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春天酒店门口时,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往右偏离行驶路线,又撞到路边停靠的五辆轿车。事故导致七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两轮摩托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擦伤,现场一片狼藉。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弃车逃逸。 民警通过调查得知: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并不是车主本人驾驶,而是车主的朋友赵某某,车主现在也联系不到他。民警找到赵某某的父母、家属,讲述肇事逃逸的利害关系和公安机关事故追逃的决心信心。最终,赵某某于26日投案自首。 经查证,赵某某,男,19岁,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临泉警方依法对赵某某无证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同时,因赵某某属于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七辆车受损产生的巨额车损赔偿将由他独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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